助学不力,将问责高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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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1:1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邓桂明实习生杨晓)全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超过12万人.为解决这些贫困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问题,我省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在今日召开的全省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高校不得强行向学生代收任何费用,同时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年底发放到位,不到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建立规范的勤工助学制度,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要适当提高其参与勤工助学的报酬。同时,通过提倡社会捐助、师生互助等方式,扩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渠道和力度。高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必需的教材等费用外,严禁强行向学生代收任何费用。严格控制办学成本支出,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各高校要努力争取在本学期结束前与经办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限暂定为两年(到2006年8月31日止),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学生申请贷款,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因高校落实不力而使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受到影响,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