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九省区将“越界追踪”打击药品制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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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22:03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12月8日电(记者吴俊)8日,广东、福建、湖南、江西等“泛珠三角”九省区在广东中山市签署了“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强调加大对跨省区制售假药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很多不法分子往往采取“湖南生产、广东销售”的跨地区方式制假售假,在广东韶关、梅州等省界地区制售假劣药品的情况十分猖獗,但由于省与省之间协作机制尚不健全,不少地方“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依然十分浓厚,广东的稽查人员为了追溯假药源头“越界追踪”到邻省不仅成本巨大,而且时常因不熟悉当地的情况无功而返。 为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广东、福建、湖南、江西等九省区品药品监管局于8日召开“泛珠三角九省食品药品监管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签署了“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并确立了九省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中强调,九省区将加大对跨省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开展九省区之间的药品监督稽查合作。据了解,九省区将建立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于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就近向其中一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单位将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 根据合作协议,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还将组成“稽查合作委员会”,加强省际之间稽查力量的整合。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跨省区办案的,调查对象所在地的稽查机构应予以配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对邻近省界接壤的县市之间的稽查执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界追踪并要求当地进行协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