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政协委员共话“犬”法(政心民意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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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3: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主持人 木木 主持人:本期《政心民意》的嘉宾是省政协委员、江苏检验检疫协会会长胡正生。他的提案议题是《关于制定办法、对宠物规范管理的意见》。 上期,我们将此话题预告出来后,引起了不少读者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栏目热线记录中,有5人提到了应该制定《宠物法》,这为提案人和相关部门提供了线索和新的思路。 提案篇 胡正生:我的这个提案是准备向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的。据悉,我省家养的宠物以猫、狗居多,仅狗就有五六万只,品种约五六十种。但是,宠物的增多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如猫叫狗吠声严重扰民,宠物粪便污染环境,老百姓对此有所抱怨。另据媒体报道,宠物又是狂犬病的传染源,今年5月份,我国狂犬病的发病率已占各种传染病的第一位。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是,有些人的文明程度不高,养宠物是在追求一种时尚,对所养宠物的粪便污染环境漠然置之;二是有些人缺乏养宠物的知识,特别是对防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社会还没有法律法规对其规范制约。 对此我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宠物管理办法予以规范制约。例如,养狗者要为狗备笼头,牵狗到室外人群密集区时,应将笼头给狗带上,以防咬伤行人,防止狂犬病的发生;主人在遛狗时要随身携带塑料袋,随时捡拾狗的粪便,以保护环境免受污染;要规定宠物必须具有按时注射防疫针的证明;要规定“养狗场”应设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此外,还应建立监督处罚条款和成立相关的检查执法部门等等。 建议篇 艾贝儿宠物医院助理医生高杰:宠物生病时所花的医药费比人的医药费要高,而且,诊疗的难度也要大得多,这也是导致一些不负责的人一旦宠物得病后便将之遗弃的原因。据说北京就有宠物保护协会,我们南京是否可以借鉴。养宠物关键还是要看人的素质。我想,既然决定要养宠物,那就应该负起责任来,如到宠物学校参加学习,注意清洁和环境卫生,定期给宠物注射疫苗等。 杨将军巷8号刘女士:我从来不养猫啊狗啊的。我想与其花这个时间和精力,倒不如把钱捐给慈善机构或是资助失学儿童。我认为,南京市有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个“宠物法”。现在是法制社会,凡事都应有法可依。要想解决宠物扰民、污染的问题,就必须用法规予以约束和限制。过去闯红灯顶多算违章,自从有了《交通法》后,闯红灯就变成违法了,所以很多人就不敢再去闯红灯了。要想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就必须用“法”来改变现状。 丽人居餐饮有限公司赵女士:我养小猫小狗就是喜欢,我也投入很多精力,真的就像养个孩子一样。我比较赞同这位政协委员的提案,是应该立个“宠物法”来保障宠物的生存利益和保持我们这个城市的环境整洁。 南京市市容局宣传处唐处长:现在养狗由登记许可制变为备案制,就给我们市容管理带来难度。由于市民遛狗的随机性较大,环保工人不可能做到24小时随时清扫干净。今年2月1日正式实行的江苏省新的市容条例第26条规定:市区内不允许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者如在街道和公共场所造成环境污染的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但如当事人能及时清扫干净则以说服教育为主。 回应篇 胡正生:大家的建议使这篇提案更加完善,也谢谢大家的热情参与。环境卫生只是一个方面,由狂犬病带来的传染恶果更需要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重视。根据调查显示,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达到100%。作为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省政协委员,我有这个权利和义务向有关部门和市民呼吁:宠物管理必须规范。 下期预告:政协委员杨根荣所做的《关于加快建设我省老年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欢迎读者踊跃参与我们的话题讨论。 栏目热线:(025)84709146 E-mail:wyg1964@sina.com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0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