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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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4:2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记者 田丽 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公司治理改革过程中,应如何处理好“党委”和“董事会”的关系?对这一敏感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平日前表示,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改革对上述问题作了探索,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最富挑战性、最具学术意义”的探索。 谢平是在由中国工商银行、《欧洲货币》和汇丰银行共同主办的“中国论坛: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上作以上表示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此前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中央汇金公司是两家银行的控股大股东。 国有银行改革过程中,外界非常关心党委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谢平说,处理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关系,中行和建行做了不少探索:党委成员和董事会成员不重合,董事会中党委委员是少数,党委中董事会成员是少数,银行的重大经营决定由董事会决定;董事长和行长分设,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设两个副书记,一个是行长,一个是监事长;人事任免按现在程序还是党委决定为主,但中行和建行的员工不是干部,没有了行政级别,对其任命不再是终身制。 两家银行在改革中对党务部门的调整是一个关键环节,有些问题还在探索中。谢平指出,中行和建行在股东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制度、透明度等方面作了很多探索。目前两家银行都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将来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后,虽然股权会多元化,但国有股在一定时间内还是控股地位。不过,两家银行股改后,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都占绝大多数,并且独立董事尽量聘请境外人士,一些专门委员会也有独立董事担任主席,这些对改善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会有很大好处。 谈及薪酬制度,谢平也表示,两家银行高管人员的薪酬要市场化,职务消费和住房、汽车补贴应该货币化;高管薪酬今后将名实相符,行长的实际收入应该和公布的收入相一致,但也不一定要完全与国际上的薪酬标准相一致,毕竟定价机制不一样,应该考虑综合的平衡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也在同一场合就中国公司治理问题发表主题演讲。 周小川说,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质量,而上市公司质量与公司治理直接相关。由于上市公司有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的指引,有投资者、公众和市场的监督,因此从目前看,在公司治理方面做得最好的总体上还是上市公司。 刘明康在演讲中强调,股份制改革是改革的主要方向,推动大中型公司上市是改革的重要和有效措施。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内容,国有商业银行已在公司治理上取得了初步成效。尚福林则强调了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他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提高证券市场的信心。 公司治理的概念属“舶来品”,中国对其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一定的过程。此前,中国在进行企业改革时常把注意力放在产权改革上,但改革实践和国外经验表明,产权改革并非包治企业病的“万灵药”,包括银行在内的企业的成败并不完全取决于股权结构,而在于能否建立良好而恰当的公司治理机制。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初步提出公司治理的基本概念;但直到1999年,“公司治理”才被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写入党的主要文件。近年来,中国一些部门,包括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部门都发布了一些公司治理指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2月0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