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干部先过“廉政鉴定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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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4:39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 尹娜)提拔干部必须经过“廉政鉴定关”,否则难戴“乌纱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严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防止、杜绝有问题的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现象发生。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职”问题的意见》指出,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包括本人或通过其他人采取打招呼、送钱、送物、宴请等手段拉票或贿选的,要坚决查处。在考察中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取消考察资格;对已经提拔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意见指出,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廉政鉴定制度。组织部门在确定考察对象之后,应将考察对象名单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鉴定。凡未经鉴定的,不得上会研究。此外,纪检部门对新提拔的干部均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发现有重要来信、举报或行为不检点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同时,要对反映的问题和谈话对象的表现进行了解。对“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