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乡镇煤矿要建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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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7:4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孙振华)今天,省总工会与省煤炭工业局联合召开全省乡镇煤矿工会组建动员会,要求各产煤市(地级市)、县建立健全煤炭工会组织。凡年产煤100万吨以上的市(地级市)和产煤10万吨以上重点产煤县,都要在明年底以前,分别建立市、县煤炭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四连出席会议并讲话。 目前,我省已获生产许可证和待发证的乡镇煤矿有近2000个,年产量已占全省煤炭产量三分之二以上,拥有从业人员约20万人。但由于我省乡镇煤矿资源条件差、开采规模小、设备简单落后、管理水平低,相当一部分煤矿用工混乱,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各类安全事故与伤亡人数居高不下,职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为此,今年10月,省总工会与省煤炭工业局就联合下文,要求组建乡镇煤矿工会,并且200人以上的乡镇煤矿工会,要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乡镇煤矿工会组建后,要以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为重点开展工会工作。但组建乡镇煤矿工会不搞统一模式和一刀切,可根据煤矿产权、经营形式和用工方式的特点,选择工会组织形式。可单独成立工会,也可采用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的形式,还可由县煤炭工会履行基层工会的职责,辖区内的煤矿成立分会或工会小组。 王四连在会上要求,乡镇煤矿工会组建中,在抓数量增长的同时,还要注重提高组建工作的质量,坚持边组建,边规范,边发挥作用,防止边组建边瘫痪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