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称食品不干净 敲诈小店三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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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18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诈称店主卖的熟食、大米、面包有问题借机勒索钱财。昨天,被告人刘刚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28岁的刘刚是河北省人。今年4月2日15时许,经预谋后他伙同吴某、李某等人到顺义区天竺镇某菜市场内王某的个体熟食店,以吃了王某卖的熟食生病为由,敲诈其人民币1600余元;今年4月6日16时许,他们到顺义区天竺镇某菜市场内胡某的粮油店,以胡某卖的大米有杂质为由,敲诈其人民币600元;2004年4月10日13时许,他们到顺义区天竺镇某村马某经营的小超市内,以店主马某卖的面包变质为由,敲诈其人民币1000元。后刘刚于8月1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顺义法院认为,刘刚采用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杨京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