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怎样的监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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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38 南方日报 |
业界呼声 在昨日召开的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论坛”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企业携手专家学者与行业协会,进行了“零距离”接触。论坛气氛格外热烈,监管部门如何帮助药品企业有效打假、行业协会怎样发挥应有作用等尖锐话题被一一提及,各方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 【话题】 “李鬼”太多 “李逵”受累 【呼声】 区别假药与不合格药 药品质量公告人性化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许飞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一些仿冒知名企业畅销品种的假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由于目前国内没有明确的假药认定权威机构。按现有模式,药检所只是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是否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书,并无是否假药的说明,而药监局按不合格检验报告书进行查处时也很难认定是假药还是不合格药品,因此整个处理过程并未认定是否为假药。 王许飞无奈地指出,作为被假冒药品的生产厂家是假药的最大受害者之一,而现在药监部门的处理方式显得有些简单,没有充分考虑合法厂家的权益。如应将不合格药品与假药区别对待,质量公告更加人性化一些。对不合格药品公告无可厚非,但对假药就不宜公告,因为假药的生产窝点不知在何处,公告只会对合法厂家的药品销售带来负面影响。对于经常被假冒药品侵害的合法企业,药监部门也应给予更大的关注,帮助企业进行打假。 【话题】 “婆婆”太多 “媳妇”难做 【呼声】 形成统一的监管环境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义海在会上尖锐地提出了多个“婆婆”矛盾多的问题。他表示,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牵头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准入许可、日常监督等职能仍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这样多项行政职能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不仅增加了监管成本,同时,也将影响到监管效率的提高,这样的职能和事权划分,在较高层的负责食品药品宏观监管的部门也许能够达到预期的监管目的,但在基层,由于宏观监管权与微观准入监督权的分离,实际容易形成监而不管、管而不力的局面,极大地影响到监管实效。 他建议将监管职能具体划分为监督职能、发展职能、服务职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高度统一的行政监管环境,避免出现全国各地区监管力度差异大,政策理解和执行弹性大、随意性强的局面,让全国的企业都处在一个完全平等、公平和统一的监管环境中。 【话题】 单个“孤舟” 难抗“大浪” 【呼声】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功能 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得光指出,在市场经济体系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单个企业如同一叶孤舟,无法与大风大浪抗衡。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既能代表企业利益与政府商讨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协调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的关系,又能通过制定和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利益。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希望政府在重大行业决策出台以前能够组织行业协会进行必要的行业听证,来提高相关部门的决策水平。 本报记者 沈昀 郭亦乐 通讯员 罗穗 图: 九省区的代表探讨食品药品监管的区域合作。 梁文祥 罗耀辉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