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人民调解员”康有喜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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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02 新华网 | ||||||||
昨日,司法部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在银川联合隆重召开“模范人民调解员”康有喜表彰大会,听取康有喜同志先进事迹报告。 自治区领导陈建国、马启智、韩茂华、陈守信、李增林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黑俊英等出席表彰大会。
会上宣读了司法部追授康有喜同志“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和自治区综治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人事厅关于在宁夏开展向“模范人民调解员”康有喜同志学习的通知,并为康有喜颁发荣誉证书。 康有喜是宁夏同心县下马关镇南关村一位普通的回族农民。他自1981年担任村里的人民调解员以来,23年如一日,始终热爱人民调解事业,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任劳任怨,调解处理了大量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促进当地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维护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光荣称号。今年4月27日,康有喜在前往调解纠份中遭遇车祸不幸以身殉职。5000多名回汉群众自发地从四面八方赶来,以隆重的穆斯林送葬仪式,为康有喜送埋体。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韩茂华在表彰大会上讲了话。他说,学习宣传康有喜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党政干部、政法干警要把向康有喜同志学习活动同全区开展的学习牛玉儒、任长霞、曹发贵等先进人物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更加牢固地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与会领导看望了康有喜同志的家属,并代表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发慰问金。 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在表彰大会上讲话。(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