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酒后打死嫌疑人 终审被判15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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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驻马店讯 昨日下午,记者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泌阳县一民警酒后将嫌疑人打伤致死,日前终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去年1月18日,泌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将嫌疑人王福关在一中队的留置室内。民警经调查发现,王福有盗窃犯罪的重大嫌疑,并确定案件的发生地在南阳市宛城区官庄乡,并随后与宛城区官庄派出所取得联系,决定将嫌疑人王福移交至宛城区官庄派出所处理。 同年1月23日中午,王福被移交到宛城区官庄派出所,在派出所下车没走几步就一头栽倒在地,全身抽搐不已。官庄派出所民警立即拨打120,虽及时进行抢救却未能挽回王福的性命。 驻马店市公安局得知这一情况后,成立调查组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通报驻马店市检察机关请求派员协助调查。检察机关通过尸检认定:王福系被殴打致死。 经调查,就在王福被留置的第三天下午2时许,泌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张卓饮酒后在留置室见到王福,并与王福发生口角,张卓便以让王福交代问题为由用拳头和铁杠暴打王福的头部、胸部、背部。 泌阳县法院一审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卓有期徒刑15年。张卓不服,提出上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首席记者 李钊通讯员山林 越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