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基本养老金上调 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本月底前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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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3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我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上调时间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本月底前全部兑现。这一上调标准昨日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据介绍,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0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截止2003年底,共有91.3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平介绍,此次调整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给予适当倾斜。为此确定了以下分类分档调整办法: 第一类为企业退休人员,按退休时间划分成3档。一档是1993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增加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60元。制定这个标准主要是考虑到,这部分人员在2003年底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455元,略低于全市483元的平均水平。这部分人员有40万人,占企业退休(职)人员总数44%。 二档是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周平副局长说,制定这个标准主要是考虑到这部分人员2003年底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494元,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这部分人员有33万人,占36%。 三档是2001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16万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这部分人员占企业退休人员的18%。他们在2003年底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510元。 另外,在执行以上3档调整办法的基础上,对1953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第二类为企业退职人员。这类人员有2.3万人,每人每月增加20元。 第三类是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每月仍达不到310元的企业退休人员补足到310元,每月退职生活费仍达不到260元的补足到260元. 据介绍,基本养老金调整全市共需支出5.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按月人均16元标准补给我市1.75亿元。3.8亿元差额由我市自筹,主要是通过动用基本养老保险金结余、增加预算安排和加大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力度等方式筹资解决。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调高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主要是考虑到近几个月以来部分物价上涨因素,保障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生活需要。 (实习生 兰显波 记者 朱明跃)网络编辑: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