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协勤员勇斗歹徒英勇牺牲无法申请荣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34 新华网

  关键词:

  公安机关协勤人员:是指被公安机关聘用的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的保安员、辅警、协警、治安联防队员、户口协管员、交通协管员以及打字员、驾驶员等临时工作人员。

  公安协勤人员职责: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完成社区民警和社区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相关工作指标;协助社区民警开展社区巡逻、防范宣传、安全检查以及邻里关照等防范工作;协助社区民警开展人口管理便民、助民服务工作;协助社区民警做好社区的“五防”安全防范、刑事案件现场维护、邻里纠纷解决、矛盾疏导工作;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或立即报告民警;搜集各类情报信息、民情动态和破案线索;协助民警侦破案件。

  调查背景:12月4日22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遂川派出所巡防队员(协勤员的一种)许靓在追捕两名持刀歹徒过程中,身中4刀,抢救无效英勇牺牲。两名歹徒中一人被当场抓获,杀害许靓的歹徒仍然在逃。

  许靓英勇牺牲了,但他的特殊身份却使他丧失了申请任何荣誉称号的资格——协勤员,这个群体处境的种种尴尬浮出水面……

  父亲的目光落在了许靓的遗照上。

  这个许靓生前最不愿提及的男人,昨天下午从狱中获得假释送儿子最后一程。

  他不知道,因为经济纠纷入狱这2年来,这个世界上与自己最亲近的人——自己的儿子是如何生活的。他更想像不到,再见儿子,面对的会是一张失去表情的黑白照片和一具鲜花环绕的冰冷尸体。

  一个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儿子

  父亲不知道的事情,母亲最清楚。

  “我下岗没有工作,许靓做联防员每月只有400元的工资。”坐在许靓10多平方米的小屋里,母亲摸着写字台上装着几十枚硬币的塑料瓶子说,“许靓平时很节省,有零钱就放在这里面让我买菜时从里面拿。”

  许靓家有一台14英寸黑白电视,那还是许靓父母结婚时买的。

  “他们家很困难,父亲那样的情况母亲又下岗。可这孩子从来没有麻烦过社区,党费从来没欠过。”许靓家所在社区主任李桂玲说。

  与经济上的窘迫相对的是一种职业处境上的尴尬。

  “许靓有一次回来陪我唠嗑,唠着唠着眼圈就红了。他说联防员其实挺不好干,当天他们去制止一起斗殴事件,人家干脆不拿他们当回事,说他们不算警察,一个臭协勤的多管闲事也拿不到奖金。”许靓母亲含泪说。

  一个充满悬念的荣誉归属

  “我知道儿子一直不愿意和别人说我的事情。没错,我丢了儿子的脸,但我儿子是英雄。”许靓父亲低头,抓着头发怯怯地说。

  但现实似乎并不支持许靓一家人单纯的想法。

  因为没有先例,许靓所在派出所方面对许靓的家属已经基本否决了许靓牺牲后,将其转为正式警察的可能,这意味着许靓生前做个警察的愿望很难实现。

  另外,许靓牺牲后的荣誉归属显然已经成为一种悬念。

  算作公安英烈?许靓不是在编的公安民警,显然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算作见义勇为的市民?许靓又是在执行抓捕任务中因公殉职的。

  目前的消息是,尽管有关领导已经多次到许靓家慰问,并以多种形式送去了慰问金,但还没有对许靓的英勇行为有一个性质上的认定。

  一个处境尴尬的群体

  比职务的误解、荣誉的模糊更需要直面的是,协勤员这个群体所面对的危险。

  至今许靓的母亲还在想:如果抓捕持刀歹徒的时候,儿子不是赤手空拳而是能像一个真正的警察那样,有配枪,哪怕是有警棍或警鞭,悲剧是不是能够避免?

  这位母亲单纯的设想显然是不现实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协勤人员不是执法主体,严禁进入公安机关涉密岗位、侦查办案岗位、刑事技术岗位等;严禁参与涉及治安管理处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执行强制措施的执法工作;严禁参与调查取证、制作和使用法律文书、审讯犯罪嫌疑人、刑事技术鉴定、消防监督;严禁穿着警服、佩戴警衔和警用标志;严禁配备和使用警械武器。

  但同时,协勤人员又有义务协助民警侦破案、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

  “基层社区太需要维护治安的人员了,但让一个每月收入400元钱的协勤队员面对歹徒的尖刀挺身而出,是一件很难想像的事情。”许靓家所在社区党委副书记丁琳说。

  事实上,公安机关协勤队员虽不是办案主体,但实际工作中,由于警力有限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协勤队员承认他们一些时候也在办案或从事其他办案主体工作。

  于是,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出现了:正因为协勤人员有参与办案或是协助民警侦破案件的义务,但相关的保障措施滞后,个别协勤人员出现了“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最重要的是,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及其前身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基金发放标准中,只规定了对因公牺牲、负伤民警及其家属、子女的抚恤标准,而并没有对同样面对危险的协勤人员提供保障的相关规定。

  取消“尴尬”后的尴尬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9月3日,公安部已经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按照公安部要求,对于现有的治安员,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全部清退。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

  辽宁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在中国业已存在40多年的治安联防队伍将“寿终正寝”。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治安员队伍最早诞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地点是上海和青岛。

  “当时并没有招聘制度,治安人员来自各个事业单位、厂矿等团体。单位派出自己的治安员到辖区派出所报到,大家进行区域分工负责,工资待遇全在原来单位。”这位负责人说:“警力不足是长期困扰中国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警力和人口比,中国是万分之十一到十二,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多年以来,这个缺口正是靠治安员队伍来弥补的。”

  当时根据规定,治安员不能单独执法,只能在民警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单独情况下,他们能做的是保护现场,或者发现了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即使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自己也不能处理,只能扭送到公安机关。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治安压力的增大,各地公安机关为了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开始在社会上招聘临时人员,就是现在的公安协勤人员,但之后个别地区却出现了协勤人员违规办案等现象。”这位负责人表示。

  公安机关统计,目前全国的治安联防组织大概有46.7万多个,其中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大概有20万个,全国公安机关自己招聘的治安员约有36万多人,沈阳保守估计也在一万人以上。

  那么,取消治安员后,基层治安问题如何解决?

  辽宁省公安厅方面表示,公安部之所以留下3年的过渡期,正是要逐渐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按照公安部要求,辽宁公安机关正在精简机关人员,大力推动警力下基层,目标是基层民警占全部警力的70%。同时提高警察队伍素质,开展大练兵提高公安的“科技含量”并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警力。

  “但是如果处理不当会威胁到社会安定。这些不具备警察资格的治安员们会不会被‘突击转正’,应该引起注意。”有公安业内人士提出了一些担忧。(冯勇)(来源:华商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