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导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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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1:0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9日电据新华网报道,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鼓励其通过网络服务方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上市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此外,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指引还对上市公司预告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审议的事项及相关事宜作了明确规定。(记者江国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