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者定点医院增至四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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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2:12 京华时报 |
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自明年1月起,凡家居本市的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就可选择四家定点医疗机构了,而本市市属单位的离休干部在报销医疗费也可由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不必再到所属单位报销。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关于经办北京市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下发,市属单位离休干部纳入本市的医疗费统筹管理。 该通知规定,以后虽家居本市,但目前短期在外地居住,需要选择一家异地医院的,离休干部本人应提出申请,区、县医保中心审核后可为其录入一家异地医院;凡属于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可先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再选择两家异地医院。对于在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业务开展之前,经批准已纳入离休干部医疗费保障范围的离休干部,可按新规定为其办理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手续。 本市离休干部须按规定提供两张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区、县社保中心将核审后的单位与离休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导入《北京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系统》后,会把《北京市离休干部就医手册》发给离休干部。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则由市属单位按月缴纳。每月1日,区、县社保中心将确定市属单位当月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应缴数额。 据介绍,此前本市市属单位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是由相关市属单位负责报销。但因为有的单位资金确有困难,导致一些离休干部无法按时报销医疗费。新办法实施后,这些离休干部可由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报销医疗费手续,从而保障了相关人员医疗费可以及时获得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