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向已故伟人宣誓可取吗(老王说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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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3: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 王永钢 近日,2004年江苏省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77名学员,向着某已故伟人的铜像,举行隆重的宣誓仪式。激动之余,这77名学员可能想不到,他们的宣誓之举,虽然赢得绝大多数专家和群众的好评,但也遭到了一小部分专家的质疑。 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这批学员是通过激烈角逐后被录用到公务员队伍中来的,拥有较高的学历层次和文化素养。在伟人的铜像前,他们举手庄严宣誓,表达了自己终身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的愿望和决心。 不过,这样的宣誓却在专家中引起了争议,甚至引来质疑。质疑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比如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锋就认为,公务员的宣誓仪式与我国法律精神是相违背的,国家目前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均没有对新录用公务员必须进行宣誓仪式的规定,因此,宣誓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它违背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还有的专家认为,向伟人宣誓会导致个人崇拜。北京交通大学法学教授陈世荣就认为,如果服务于某一地方的公务员向某一地方逝世的伟人宣誓,那是不可取的。甚至有专家将公务员宣誓提高到了会阻碍社会进步的高度。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都举行了一些公务员宣誓活动,宣誓的对象也各有不同。比如,2002年人事部举行的首次宣誓仪式,对象泛指为“祖国和人民”;去年3月河南荥阳市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的宣誓对象为该市人大常委会;而在今年3月,该市新当选的市长则是“手擎《宪法》,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宣誓就职”;今年9月,哈尔滨市政府公务员宣誓的对象是国旗。 记者昨天就上述部分专家的质疑求教江苏几位资深的社会学家时,他们大多认为,说这种宣誓举动“没有法律依据”,这真的有点危言耸听。至于说到“阻碍社会进步”,更有点上纲上线的味道了。公务员面对伟人宣誓,表达的是对伟人人格魅力的朴素的崇敬之情。如果说,向伟人宣誓,真的会造成个人崇拜的话,在当下社会道德滑坡的环境下,对伟人崇高的精神境界的崇拜还是值得提倡的。对公务员宣誓的举动,不应该从负面去质疑它的积极意义,因为它表达的是一种向上的精神状态,是一种决心和愿望,尤其是对刚刚加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而言,这样的宣誓,更有一种人格洗礼和道德进化的象征意义。南京市社科学院叶南客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公务员向伟人宣誓,不但不会违背依法治国的精神,相反,当公务员在受到伟人崇高精神的洗礼后,他们道德的自我约束力还会加强,从而更自觉地依法行使自己作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权利。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10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