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良广告清出荧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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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5:16 华商网-华商报 |
据新华社电 杜绝有不良内容、不良含义的广告出现在电视屏幕上,避免“恐怖斗室”等事件的再次发生,广电总局近日开始着手制订电视广告的审查标准。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说,现在国外广告公司制作的广告大量登陆国内电视荧屏,但不少广告明显可以反映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有时还容易产生误解。国内的广告也有不少形式粗糙、内容粗俗,甚至故意把本来不色情的内容搞得很色情,常常引起观众的反感。广电总局制定的审查标准将针对广告的创意、形象、格调以及对不同年龄层的观众可能产生的心理感受,提出一些具体明确的要求。任谦说,广电总局将在近期拟订一个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后,在明年一季度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