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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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5:3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冰石通讯员孔宪昌)长丰县在乡村两级普遍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使之成为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的“防火墙”。今年以来,该县首席调解员共制止群体性械斗、集体上访、民转刑等群体案件96起,攻克疑难纠纷107件,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去年,长丰县在乡镇聘用首席调解员23名,在村级聘用292名。对首席调解员,首先选送其参加市、县专业培训以及强化法律业务知识系统培训,在此基础上进行业务知识统考,成绩优秀者发给首席调解员证书。推行全员目标管理,加大奖惩力度,建立督察机制,对调解工作做得好、群众认可的首席调解员,适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相反,或予以通报批评,或解聘其首席调解员资格。县里还大力推广“下塘调解例会经验”,督促各乡镇调委会每月底召开一次调解例会,摸排各种矛盾纠纷,对首席调解员一时难以化解的疑难纠纷,调委会帮助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攻坚小组”,制定方案及时消除,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避免群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