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与行(学术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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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5: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乔法容 对知与行的关系,中国古代思想家曾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荀子的“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荀子·修身》);朱熹的“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朱子语类》卷九)等都论述了知与行的辩证统一关系。知与行是道德教育中的一对矛盾。对道德主体而言,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从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看,坚持知行统一,强调行重于知,则更具有科学性。 一般而言,个体的道德养成,是知、情、信、意、行五个要素连续转化和递进的过程。知,即道德认知,是人们对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和理解。这是个体道德行为的基础,也是道德情感、信念和意志形成的根据。情,即道德情感,是基于道德认识对周围世界进行评价时的一种情绪体验,是知、信、意的催化剂,也是个体向善的推动力;信,即道德信念,是对一定社会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心确认和坚定信仰,是道德形成的中心环节,也是个体道德行为的精神支撑和动力。意,即道德意志,是人们在履行道德的过程中表现出的自觉克服困难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是道德活动持续的保证。行,即道德行为,是基于以上诸要素而表现出的实际行动,也是道德教育过程的最后完成。知、情、信、意、行五个要素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呈阶梯式递进,构成了一个内在的循环系统。这是就一般道德教育过程而言的。 从道德发展的规律来看,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对眼前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并具有很强的模仿性,但本身又缺乏自我选择与自我判断的能力。因此,必须给他们足够的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获得真知。目前,我国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面临着许多新情况,道德实践活动的载体与形式还不能适应其需要。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只注重道德认知而忽视道德实践的德育方法,是不符合未成年人道德成长规律的。 有人曾经问一位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请问您在哪所大学学到您认为最重要的东西?”这位科学家平静地说:“在幼儿园。”“在幼儿园学到了什么?”“学到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吃饭前要洗手;做错事要表示歉意;午饭后要休息;要仔细观察大自然。”这位科学家出人意料的回答,说明了道德实践对未成年人道德形成的特殊意义,以及未成年人的道德素质对其一生的影响。 习惯成自然,自然成性格。未成年人道德行为的养成,既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对“知”的系统教育,告诉他们哪些是善的,哪些是恶的,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应当坚决反对的;同时,更需要给他们实践的机会,“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点滴小事做起,使他们在活动中磨练意志,提高自我选择、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从而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形成稳定的道德品质,最终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0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