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之风“拷问”媒体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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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5:5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炒作明星绯闻、迎合猎奇心理、专重感官刺激、渲染色情暴力……近一段时间,低俗之风在一些报刊、图书、电视、网络中呈抬头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这种现象,多位专家表示,媒体在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的同时,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所承载的社会责任,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的媒体环境。 专家表示,一些媒体的低俗之风,已成一种社会“公害”。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研究局有关专家分析,这一“公害”主要表现在: 少数媒体采用非常手段,甚至通过偷窥的方式,把注意力集中在明星的绯闻、丑闻、诉讼和琐事上。以至有人反映,在部分媒体上,“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挤走了学者,绯闻顶替了事实,娱乐覆盖了文化,低俗代替了端庄”。少数“时尚”报道热衷于对豪宅、盛宴、名车和其他奢侈品的炒作,或者将性虐待等低俗的文化元素当作时尚标签加以追捧。少数媒体以“性”为卖点打“擦边球”,以追求“眼球效应”。少数媒体漠视苦难,轻薄死者,缺少人文关怀。少数媒体渲染暴力色彩,过度追求猎奇。 媒体,被不少人赋予社会监测者甚至“灵魂工程师”的角色,然而一些媒体只知通过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来牟利,蜕变成地地道道的“媚俗者”,公信力大打折扣。中央政策研究室文化研究局局长严昭柱说:“媒体市场是培育出来的。当低俗成为风气和卖点时,一些媒体只能不断地提供更加低俗的内容去满足这个市场。”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表示,影响青少年成长的主要因素有家庭、学校、社会、同伴。随着我国开始进入信息时代,媒体也越来越发达。目前80%左右的网络使用者是青少年,图书报刊消费群体中青少年也占相当的比例,青少年平均每天要看相当时间的电视节目,而他们本身也正处在一个求知若渴的人生阶段,这些都表明媒体必然成为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因素。 部分媒体为了追逐经济利益选择了低俗化的路子,引起多位专家对媒体社会责任的“拷问”。然而一些媒体不断为自己的低俗之风开脱:这是媒体走向大众、走向通俗的努力,不能简单否定;是市场造成了低俗之风,因为低俗的东西能吸引人,媒体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适应市场的客观需要;这样的东西适应了时代潮流,是为了“人性复归”“人性再塑”,可以满足和释放正常的“人性需求”等等。 然而多位专家表示,这些说辞都不能成为媒体忽视自己社会责任的理由。正是由于报刊、电视、图书、网络等媒体对社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是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他们在活动中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为了所谓的“眼球效应”、经济利益忽视甚至彻底放弃承担这种责任。 中国记协自律维权委员会负责人也指出,媒体绝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新闻工作者绝不能为了“抓人眼球”而成为“扒粪者”,娱乐报道绝不能 为了“轰动效应”而制造文化垃圾。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邱红杰邹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