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出台 设两个等级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6:54 新华网 |
12月9日,省教育厅宣布,刚刚出台的《河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奖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可每年连续申请,本办法自2004年秋季起施行。 资助对象和条件 据了解,该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省财政供给经费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这些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高校可按照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演评办法,并根据具体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和推荐。 奖学金名单要公示 省政府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高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应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7天。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纪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省政府奖学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获得资助的学生。本办法自2004年秋季起施行。 奖学金年底发放完毕 省政府奖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参评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份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2月底前评审发放完毕。根据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穴可每年连续申请?雪,省财政厅根据各普通高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于每年10月10日前确定各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省属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水利、地矿等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