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龙岩市出台工业用地优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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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8:30 新华网 |
新华网福州12月9日电(记者巫奕龙)闽西龙岩市日前出台《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规定》,提出一系列工业用地优惠措施: 1、实行集约用地,保证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建立工业用地地价成本补贴机制。按不少于20%的比例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提取工业用地成本调节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补贴工业园区内调节降低工业项目用地的地价。 2、推行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成本。工业项目用地的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内根据业主需要而确定,出让金按确定的出让年限缴纳。工业项目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工业企业可采取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租金,减少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在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每亩年缴纳税额确定土地转让价格;也可预缴土地转让费,在企业税收减免期满后,根据该企业用地每亩年缴纳税额确定土地转让价格。 4、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并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优惠地价。 5、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新征用土地的,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本市财政所得净收益部分,由财政全额返还该技改企业,并免收城市基础设配套费、土地管理费。 6、推动联合创办工业园区。在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内落地、投产的项目所实现的到资额、工业产值归引资方统计,税收由接纳方与引资方协商分成。(完)(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