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亿欠款明年底前还清 河北省政府立下军令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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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01 新华网 | ||||||||
在9日召开的“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柳宝全要求,政府投资工程清欠必须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并称这是省政府给各设区市及省直有关部门立下的军令状。 据统计,2003年年底已竣工政府工程拖欠44.29亿元,截止到2004年12月2日,政府工程已清偿18.8亿元,占政府工程拖欠的42.45%。但相对于全省清偿工程款52.6%的比例看,
柳宝全说,政府投资工程清欠,省本级政府必须带头。据悉,目前共有118个省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存在拖欠情况,拖欠总额2.04亿元,已清偿0.46亿元,尚拖欠1.58亿元。这些尚拖欠的工程款除政府出资3327万元外,其余1.25亿元由各部门通过开发经营收入、资产拍卖变现、债转股等方式解决。 柳宝全要求各市、县政府抓紧对本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情况逐一进行核查,落实还款渠道、制定还款计划,这项工作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据悉,我省将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对资金到位率低、拖欠工程款严重的部门和单位,定期在网上公布;在没解决拖欠款问题前,不批准新建投资工程项目;而针对政府工程超概算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我省规定,概算总投资超过批准数10%的,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改初步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的,要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否则不得开工建设。而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清欠任务的市、县将采取暂停或减少省补助金等“惩罚”措施。 :我省加大力度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不偿还拖欠不允许卖房 记者从9日召开的“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加大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力度,有关部门将对拒不偿还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允许进行销售,并降低开发资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资质。 据悉,在2003年已竣工的工程中,房地产开发工程拖欠28.54亿元,已清偿20.15亿元,还有8亿多工程款拖欠。按照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清欠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 据悉,除不允许售房外,我省还将在项目审批、土地和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银行贷款、施工许可证审批、开发资质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对存在拖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其新上项目的审批和招投标。(来源:燕赵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