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严令:煤矿整顿期井下矿工不得超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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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02 新华网 |
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严格规定,继续强化小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煤矿整顿期间,要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井下工作人员每班不得超过10人。 规定要求一通三防、采煤方法、双回路供电、巷道高度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整治。在年度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审核评价、评估中未能达到A类、B类的矿井,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督促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又拒不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煤矿整顿期间,要严格控制下井人数熏井下工作人员每班不得超过10人,同时下井人员名单要在井口醒目处挂牌明示。整改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井要立即关闭。(完)(记者郝晓林)网络编辑:黄运增(来源:山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