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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蛇头”金东洙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09 南方日报

  大“蛇头”金东洙一审被判无期

  南京消息 昨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东洙组织偷渡、贷款诈骗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金东洙因组织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间,金东洙、李雪君、金光洙、陈雪峰和郑海英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伪造境外企业商务邀请函、境内企业在职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组织他人伪装成商务考察人员,骗取某国驻上海领事馆签证,将他们送往国外非法务工。其间,金东洙单独或分别伙同李雪君、金光洙、陈雪峰、郑海英等人先后组织70人偷渡国外。

  此外,金东洙还于1995年9月至1997年1月,2003年5月、7月期间,先后从沈阳、上海等地的多家银行骗取贷款达2800万元。

  李雪君、金光洙和陈雪峰分别被判处11年、7年和7年。金东洙的妻子郑海英因协助组织偷渡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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