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已赔2300万美元机身险 国寿累计个人赔付7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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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09 南方日报 |
“11·21”包头空难 本报讯(记者/谢美琴)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11·21”包头空难发生后,相关保险公司查勘理赔工作加速,至目前止,中国人保已支付2300万美元机身险赔款,而中国人寿对个人的累计赔付已达796万元。 据了解,此次空难由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公司分别承保。中国人保云南分公司承保了飞机机身一切险和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机身险保额为2300万美元;在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中,旅客、行李和货物邮件责任险额为12.5亿美元,地面第三者责任险额为1.5亿美元。其中,约86%的保险责任已分保境内外再保险公司。 遇难乘客中有25人购买了中国人寿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040万元,其中6人还投保了中国人寿的其他险种,遇难的6名机组人员投保了太平洋人寿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90万元,其中1人购买了太平洋人寿的寿险,保额共计1.14万元。 在个人方面,中国人寿累计赔付已达796万元,其中航意险赔付760万元,其他险种赔付约36万元。太平洋保险所有的理赔金额已全部给付到位,共计101万元。平安保险也完成了所有客户的理赔工作,共赔付82万元。三家公司预计赔付金额约为1300万元,已赔付9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