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所火灾 保险公司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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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2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今后在公众场所遭遇火灾,受害者补偿将由保险公司承担。重庆保监局昨天透露,中国保监会将我市列为火灾险试点城市之一,太保财险将向宾馆、影院、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口集中地,销售火灾险。 以往火灾,公众场所第三者赔偿多由火灾单位业主或政府承担。许多本已受损的业主,为逃避责任而外逃或隐匿,严重加大政府财政负担。 火灾险即火灾公众责任险,属三者险。今后,购买该险种的公众场所业主倘若遭遇火灾,受害者将在保险责任内获得赔偿。家庭或个人,只需继续购买多数财险公司都有销售的家财险。 火灾险保费率按投保单位的火灾风险决定。太保财险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风险越大,保费越高,一般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五,高者千分之八。如果某企业购买1万元火灾险,按千分之四费率计算,保额将是250万元。 这件好事推行却艰难。2年前太保财险搞调研,很多老板都认为推行火灾险必要,但现在买单者寥寥。太保财险人士分析,火灾险是高风险产品,企业购买比人身险和一般企财险要贵,老板们舍不得。 火灾险经过一段时间试点后,将逐步进入财险公司业务领域。 (记者 张彬)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