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成贩卖光盘集团人头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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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4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台湾消息 3岁小孩也能犯罪吗?台北县就传出,有一名3岁男童,被警方列为贩卖盗版光盘与诈欺案的被告,还要求小孩远赴宜兰上庭。这让家长非常气愤,气说这真是“台湾奇案”。而台湾法院则强调,一切都是“依法行事”。 在男童家中,看到这么多的叔叔阿姨排排站立,刚睡醒的男童简直被吓坏了,把头埋在阿公怀里,怎么都不敢抬起来,以为又是警察伯伯找上门了。陈家日前接到法院的传票,收件人就是这位不到3岁的小弟弟。原来警方侦办贩卖盗版光盘与诈欺集团案件时,发现小弟弟被当成人头账户,结果,小弟弟不但被警方列为被告,还被要求远赴宜兰开庭,否则要罚3万元新台币。男童家长认为,这实在是荒唐,质疑警方根本是乱办案。为了小孩子的清白,他们决定届时三代同堂到庭。(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