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过半拖欠工程款项目属于房地产企业 政府部门出台四项措施整治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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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0: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倪明 通讯员穗建宣)开发商再拖欠工程款将面临取消资质的严厉处罚!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建委近日通报了105家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并通知如果其于12月15日前仍未与施工单位签定还款协议的话,将受到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减少授信额度、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和施工新项目等四大“板斧”。 105家企业限期定还款计划 据初步汇总统计,广州市已竣工结算和已竣工验收未结算的房地产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涉及欠款额30.10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占了一半以上。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一是部分工程建设规模大过计划规模,到结算时超出预算,建设方与施工方对应付工程价款的认定产生纠纷。二是相当部分的房地产项目是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的,开发商自知无力还款,有意拖延不结算。 据广州市解决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办负责人介绍,市建委分别于8月24日及10月20日向各有关建设项目业主下发了制定还款计划的通知,并要求将还款计划上报。近日,市建委又将《房地产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一览表(第一批)》、《其他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一览表(第一批)》在粤建网上公布,并对欠款单位提出了还款要求。 据了解,10月份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年检中,有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要补拖欠工程款还款计划而被暂缓通过年检。另外,截至目前,仍有105家房地产企业未能按要求对拖欠工程款项目制定还款计划。 限期不还款减少授信额度 为督促还款,市建委决定,若12月15日前上述企业以及尚有部分项目未制定还款计划的企业仍未与施工单位签定还款协议,不上报还款计划的,将受到四大“板斧”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企业拖欠工程款情况告知该企业的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房管部门对其项目预售监控账户实施监控,并对审核、发放此类项目的预售款进行严格把关。 有关部门还会将企业拖欠工程款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恶意赖账者上报建设部 该负责人表示:“对恶意拖欠和不按协议还款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和新项目的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计划部门不予办理计划备案;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和验收手续。广州市建委还将把恶意拖欠和不按协议还款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同时上报省建设厅和国家建设部。” 她同时强调,施工企业也不能以工程款被拖欠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