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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锅爆炸伤人一眼 沈阳某公司被判赔38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1:08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12月10日电(记者黄兴华)在使用沈阳某公司生产的高压锅时受伤致残,致使左眼球被摘除,湖南岳阳市一消费者最近由法院一审判决可得赔偿38万余元。

  2004年1月19日,岳阳市退休工人曾某在家中使用沈阳某公司的高压锅炖羊肉时,高压锅发生爆炸,限压阀打入她眼中。在抢救过程中,她被摘除左眼球。

  2月3日,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在接到曾某的投诉后进行调查取证。但沈阳某公司辨称,出事高压锅没有任何生产标识,锅盖手柄上没有开合安全装置,此事与他们无关。经调解,厂家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消费者8000元。但岳阳市消委在调解书中约定,除非有新证据,否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对此提起诉讼。

  稍后,曾某在家中找到了这个高压锅的购销发票,岳阳市消委通过认定后认为,沈阳某公司应对这起意外伤害案负主要责任。曾某当即对这一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11月,法院审理后判定由沈阳某公司赔偿消费者前期医疗费、后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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