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供热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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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1:28 乌鲁木齐晚报 |
乌鲁木齐市将在供热行业中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热企业必须通过公开竞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特许经营许可证;未获得特许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一律禁止从事供热生产经营。 12月9日,乌鲁木齐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视察了乌鲁木齐市推广清洁能源及治理冬季大气污染的情况。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副主任马怀新在谈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治理空气污染的工作思路时说:“由于供热系统的技术约束,整个集中供热行业呈现条块分割状态,具有垄断性。而其他供热形式,诸如天然气燃气锅炉、户式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在乌市只占有相当有限的市场份额。在这种市场结构中,燃煤锅炉集中供热企业依靠成本优势和行业壁垒,很少受到潜在竞争者的威胁;为了消除垄断导致的社会损失,使清洁能源在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通过特许经营制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供热。” 据悉,国家建设部发布并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可依照此办法实施特许经营。马怀新表示,下一步就要参照该办法,在乌鲁木齐市建立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制度。:(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陈贵军 实习生刘华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