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进迪厅保安先搜身 律师:单位保安没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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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4:59 新华网 |
想进迪吧,必须让门口保安搜身检查。这是张先生去蓝黛迪厅的遭遇。 顾客:搜了身才能进去 12月7日晚,张先生和几个朋友到位于世纪金源大饭店不夜城的蓝黛迪厅玩。买好票正准备进门时被几名保安拦住去路,说要安全检查。张先生虽然很纳闷,但因为和几个朋友急着进场也就同意了。随后,保安人员用一个金属工具在他们身上反复检查,并用手摸了他们的口袋和后背才一一放行。 事后,张先生感觉很别扭,认为自己的人身权利遭到了侵犯。他告诉记者:“当晚进去的顾客都被‘搜’了身,这样是不合法的。” 迪厅:为了防止危险品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蓝黛迪厅保卫部的吕经理。吕经理说:“我们实施安检工作已经一年多了,以前迪厅里时常有打架事件发生,甚至有动刀子的。我们安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枪支、刀械等危险品带入场内,现在蓝黛迪厅里恶性打架事件已明显减少。安检程序肯定是有必要的,而且利大于弊,我们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安检时有些人不愿意,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宁愿失去一些顾客,也要确保场地安全。” 律师:保安无权搜身 记者就此采访了金研律师事务所的张栋律师,他对蓝黛迪厅这一做法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该单位保安并没有这种权力。在他给本报的来函中,明确提出了以下参考意见: 1.具有侦查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其身份和地位如何特殊,都无权进行搜查。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极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保安人员不得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的行为。(马肇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