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困难家庭快去申领《救助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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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5:09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10日电杭城第五次“春风行动”目前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的同时,《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申报、集中审核认定和统一换、发证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 目前,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市级困难家庭分为两类,即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杭州市区持有常住户籍的居民家庭,其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人户每月320元/人,2人户每月300元/人,3人及以上户每月280元/人),均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部门,书面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申领《救助证》。 凡属杭州市区常住非农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也均可提出困难家庭救助申请,并申领《救助证》: 家庭成员中有年自负医疗费(申请前12个月)4000元以上,且家庭年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最低保障标准120%以下的; 家庭成员中有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且家庭年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高校学费(每个学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后,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下的; 其他家庭人均年收入(申请前12个月)在最低保障标准100%—120%之间的,在申报和审核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时,其家庭收入应包括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费。(胡大淼吴乐乐)(来源:今日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