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要掀起的并非一块车牌“遮羞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0:04 红网

  公车腐败可以说是一个久治难愈的顽症,为到休闲娱乐场所的公车车牌作遮挡也不是一件新鲜事,这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行业惯例,这不,扬州市一家夜总会又为停在门前的客户车辆挂“遮羞布”。(据《江南时报》12月10日报道)

  媒体的报道透露出一种无奈,夜总会将车牌遮起来,不过是做了公款消费者的“遮羞布”,这个手段既不高明,也不新鲜,但是有关部门似乎找不到有效的办法进行查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车号牌的规定,但是对于停靠在停车场的车辆,无此规定,扬州市交警部门无权对种行为进行制止。

  对于这种现象,有媒体评论呼吁揭开车辆的“遮羞布”,公众也普遍赞成这种作法,但是笔者认为,这种作法有待商榷。

  法治社会都非常注重对私权的保护,就私权而言,法无明文禁止的行为都视为合法。娱乐场所为客户停放的汽车遮挡车牌,是商家对客户隐私的一种保护,并无法律禁止,当然是合法行为,有关部门在未得到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无权禁止这种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是出于为公车遮丑的目的。反腐败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不能因为政府部门有这个责任,就强行要商家承担法律规定之外的义务。

  不管我们对公车腐败现象是多么的痛恨,不管我们是多么地义愤填膺,都不应赞成政府部门采取超出法律许可的行为进行查处,哪怕这种行为确实有利于反腐败。对于公权部门而言,光有正确的目的是不够的,程序正义是不能违反的原则。

  当然,有人会说公车并非公民私有物品,理应接受社会监督。确实,政府可以制订规章明令规定公车不得遮挡车牌,但是对于被遮住牌子的车辆,我们怎么知道哪部是公车,哪部是私车,如何确保掀开“遮羞布”的行为不会侵犯公民隐私呢?

  扬扬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其实,治理公车腐败的关键不在于小小的“遮羞布”,而在于进行有效的公车制度改革,在于对职务消费的硬性约束。在这方面,国外有不少先进经验可供借鉴。汉城虽然是韩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乘坐“官车”上下班的不足200人,如果没有紧要公务,汉城市市长也经常乘地铁上班。如果我们公车改革到位,公车数量能够大幅削减,又哪会有那么多的公车需要监督呢?山东临沂市委书记李群在美国给纽海文市市长当助理期间,有次市长要请他吃顿饭,可是,在外边用公款吃饭不能超过9美元,结果,那顿饭还是在市长家里吃的。如果我们对职务消费预算严格控制到这种程度,还用得着担心官员在外面公款消费吗?(稿源:红网)(作者:莫林浩)(编辑:闵君)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