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孔盗油3人被判死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4:56 天府早报 |
兰成渝输油管“12·19”盗油案一审宣判,7人连带赔偿301万 早报讯(记者安伦陈昊) 震惊全国的兰成渝输油管道“12·19”钻孔盗油案昨(10)日上午在广元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均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其中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4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判决7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兰成渝输油分公司经济损失301万元。 河南农民广元盗油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初,河南省范县濮城镇北关村农民丁汉勤、罗兴国、张文杰共谋产生在输油管道上盗油变卖的念头。 2003年11月,罗兴国、张文杰等5人乘坐王玉志驾驶的面包车从兰州顺兰成渝输油管道到成都方向寻找合适的盗油地点,最终选定在广元市市中区宝轮镇石羊村八组青林碥作案。12月14日、15两日,丁汉勤、李平山、郭士肖、罗兴国、张文杰、孙志广先后两次盗油36余吨,获得赃款11万余元,丁汉勤将2.8万元赃款分给罗兴国、李平山、张文杰等6人,余款被公安机关追缴。 汽油外喷高达40米 12月19日上午9时20分,因油压大导致焊在输油管道上的阀门断裂,管内汽油向外喷射,油柱高达40余米,清江河受严重污染,宝成铁路中断5小时57分,兰成渝输油管道停输油14小时38分、泄漏90#汽油440立方米,造成兰成渝输油分公司损失400余万元。 今年10月14日,广元市检察院对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广元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主犯丁汉勤、罗兴国死刑;判处主犯张文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分别判处从犯李平山、李铁刚、王玉志、张振辉8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7名被告人连带赔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经济损失30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