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不再安排首发公司发行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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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6:0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 记者许志峰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配套文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鉴于这一制度是对发行定价制度的重大改革,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询价对象等均需根据新的制度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因此今年内不再安排首发公司发行股票。 据悉,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引入询价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制度本身将在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经验随时加以完善。在询价制度实施前,监管部门将组织保荐机构和询价对象进行培训。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