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种树者安心种树(经济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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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6: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天山 在3年试点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我国正式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这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质性确立,对全国生态建设将产生历史性的深远影响。 确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林业利益机制的重大创新。这项制度结束了我国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这将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种植生态林,是实现山川秀美、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的善举。在干旱少雨、生态恶化的地区,植树造林难之又难:要选好树种,更要加强管护;一朝栽苗,十年呵护,方能成林。由于是生态林,国家政策不允许砍伐,造林者也不忍心砍伐。这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生态林造林大户,历经数十载风雨艰辛之后,只能空守着一片林子,除了政府与社会给予的各种荣誉之外,身无分文,甚至欠下一堆债。难怪有人因此发出“造生态林吃亏”的感慨。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确立,等于给这些造林大户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能够安心种树,安心管树,让他们种树光荣,种树致富。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资金积极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促进公益林的保护与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 在一些试点地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已经初见成效。试点工作开展3年来,重点公益林管护资金落实到位,森林资源管护有了可靠保障,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大大提高。黑龙江省试点区域内基本杜绝了森林火灾,森林案件下降了90%,森林病虫害发生率降低了20%,防治率提高了10%。据福建省统计,重点公益林区内已有80万亩疏林地和灌木林地转变为有林地,林分平均郁闭度由原来的0.42上升到0.5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是深化林业改革、开创生态建设新局面的关键一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将落到实处。 让生态效益的创造者得其所应得,让生态效益的受益者偿其所应偿,生态建设将动力倍增,祖国山川将更加秀美。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11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