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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小区无业主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9:15 南方都市报

  九成小区无业主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建议省人大立法完善业主自治机制

  人大视察之消防·物管·司法

  本报讯(记者李艳)目前广州的物业管理小区,接近九成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建议省人大立法完善业主自治机制。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份,全市物业管理小区(大厦)3617个,建筑面积达到1.38亿平方米,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口超过259万人,到目前为止,已成立业主委员会402个,接近九成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完善的业主自治机制是实施物业管理的基础。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刘仲国向视察的省人大代表介绍,由于现行的法律规范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加之社会自治传统的缺乏,使得自治机制所要求的民主协商和自我管理的原则没能得到充分体现,围绕业主自治出现的矛盾也成为物业管理纠纷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如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业主的意志由谁以何种形式统一、真实地表达?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权责利的内容如何界定?

  市国土房管局建议省人大立法完善对业主自治制度的规范,明确业主委员会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运作规则、法律责任和权限设置;建议立法明确首次业主大会召集人;建立和完善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机构和渠道,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和处理,同时,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指导监督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到民政部门办理社团登记,并告知主管部门和街道。

  旧管家赖着不走咋办

  省人大代表建议物业管理设强制退出机制

  本报讯(记者李艳)如果业主委员会炒了旧管家,旧管家还赖着不走咋办?昨天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视察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对不合格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有强制退出机制。

  眼下,由于缺乏强制性的进退机制和规范,物业管理权的移交已成为突出问题。翠湖山庄、新兴白云花园等重大物业管理纠纷大多由于管理权移交问题而使矛盾升级。原物业管理公司拒不移交管理权,政府介入缺乏强制手段,只能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但从法院受理到强制执行,至少要一年的时间,该期间新、老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容易矛盾激化,引发治安事件。

  对此,省人大代表指出,物业管理公司的进入门槛要清晰,建议不合格的物业管理公司退出要有强制机制。

  市国土房管局建议省人大立法明确物业管理权移交问题的同时,适度加大相关行政执法力度,可考虑设置行政强制执行权和强制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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