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灯杆、灯箱等户外广告明起强制拆除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9:54 新华网 |
昨天(12月10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利用灯杆、电车杆以及电力、通信、邮政等设施设置灯杆旗、灯箱等户外广告将从明天开始强制拆除。 今年10月1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不得利用道路照明、电力、通信、邮政等设施设置户外广告。但经查,在本市二环、三环、四环及其他一些繁华路段,均有在灯杆上设置的灯杆旗或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12月8日,市市政管委发布关于治理整顿利用灯杆等设施设置灯杆旗、灯箱等户外广告的通告。通告称,市政府决定在12月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城八区是治理整顿的重点。非法户外广告的设置人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管综合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2004年10月1日之前,违反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越权批准在灯杆等市政设施上设置灯箱广告的审批一律无效,审批部门应在12月15日之前撤销审批,并督促设置人按要求逐步拆除。对于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要求,拒不自行拆除的,由城管综合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对于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被城管综合执法机关查处两次以上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将纳入“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警示。(记者赵晓路)(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