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正在开展清理盗版软件的自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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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0:09 新华网 |
南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购买、使用盗版软件。对因使用盗版软件而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的,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将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出版部门获悉,该市正在开展清理盗版软件的自查活动。 据了解,随着南昌市不断推进电子化办公、建设政府网站,电脑等信息设备的使用量迅速提高,对各种软件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长,为此,有不少盗版软件乘虚而入。为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该市开展清理活动。 南昌市清理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为自查、更换和培训、检查验收3个阶段。12月15日前,政府各部门要将本单位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所需购买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上报南昌市信息化办公室。更换正版软件、技术培训以及检查验收工作将在2005年8月1日前全部结束。此次更换软件的品种主要为通用办公软件(即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应用软件和杀毒软件)。各单位不得隐瞒、迟报、漏报、虚报数字,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南昌市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软件购买、使用的责任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对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的,除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郭宁、胡骅)(来源:江南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