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4家单位亿元资金 “亿万富豪”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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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0:25 重庆商报 |
新华社12月10日电今年45岁的瑙鲁共和国公民沈诚曾有“亿万富豪”之称。然而,这位被称作“能人”的沈诚却是一个金融巨骗,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9日一审判决,被告沈诚犯金融凭证诈骗罪、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沈诚捕前系北京格林兰康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淮南奥尼斯达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他派下属坐镇银行办公室假冒银行主管,于1996年11月至1997年6月,竟成功地骗取了14家单位1.38亿元资金。案发至今,各被骗单位尚有1亿余元未追回。9日下午,包括沈诚在内的10名被告人全部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定罪名成立。其中为沈诚诈骗提供便利的3名农业银行员工也因徇私舞弊而被判刑。(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