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国用汇限制放宽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0:27 汴梁晚报 |
据中新社12月10日电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12月8日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日前发布施行《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04年12月15日起施行。 《通知》对公务出国用汇进行了规范,除境外差旅费增加了交通费、翻译费、通信费等新项目以外,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每人每次公务出国还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购买等值400美元,作为个人在境外的零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