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正式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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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2:0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中航油(新加坡)司开展的石油指数期货业务属违规越权炒作行为。 新加坡公司石油指数期货业务发生的经营亏损,应当按照新加坡上市公司处理损失的商业化规则运作。目前,新加坡公司正在寻求战备投资者,拟进行债务重组。 新加坡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新加坡有关方面的调查。 国资委正在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待事件妥善解决后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各中央企业认真吸取教训,建立和完善境外企业监管和经营风险监控的机制。(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