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结伙作案 11抢匪被判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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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4:1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裴文)昨日上午,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抢劫团伙作出一审宣判,在广州火车站4天内抢劫四次的11人被法院判处重刑,刑期分别为4年半到10年半不等。 今年2月6日晚上7时,柳方林、陈国洋,郭国军等4人首次作案,窜至广州火车站南头铁路桥边,采用强行搜身的方式,抢去事主姜某某105元和手机等物品;3天后,柳方林和石双杰等9人再次在上述地点作案,抢去两人上千元财物;同月10日,柳方林等人又两次作案,在得手后被值勤民警当场抓获归案。(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