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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取消月保车主吃亏(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5:37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时报记者张小余卢晓曌

  核心提示

  广州停车收费新标准已经实施近一个月,和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中市民最关注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然而不少市民投诉,仍有不少停车场不按新标准收费,有的停车场通过计算比较,认为临时停放收费比月保更划算,干脆取消月保。这一举措更引来新买车、欲买车一族的不满。

  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称,新标准的出台完全体现了民意,甚至拉动了新一轮的购车潮。年底等到停车场新标准牌发放、审核完毕,物价局将展开大规模检查,届时仍未按照新标准收费的将受严厉处罚。
停车场取消月保车主吃亏(组图)
荔湾区某小区由于停车收费新标准出台后停车数猛增,许多车辆只好停在小区里的休闲空地。时报记者朱元斌摄
停车场取消月保车主吃亏(组图)
很多停车场已按新标准收费并在显眼处贴出通告。时报记者周涛摄

  现象一 不给办月保全部改临保

  前日,住在荔湾区某楼盘的业主张先生投诉称,他前几天买了车,但小区规定,从11月15日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出台以后,新买车的业主就不能办理月保,只能临时保管,而且临时保管的车位都不一定有保障。昨日上午,一位李姓业主对来访的记者表示,买了房子住了进来,他的车却办不了月保,只能临时停放。

  张先生和李先生认为,小区物业拒绝办理月保,很大的原因就是新的月保费较低,只有400元,而临时停车收益更大,因为新标准临时停车为2.5元/小时,12小时为7.5元,24小时为15元。如果把车位改作临时停车,一个车位轮流由不同的车临时停放,以每天每个车位停5次,每次停2小时算,每天都可以收取25元,一个月就是750元,这已经远远高于月保400元的收费标准。如果小区车辆不断增加,那么临时停车收费就更划算。小区回应:不办月保是因为车位紧缺

  昨日上午,记者从该楼盘小区停车场的有关人员处了解到,从新标准出台至今,小区内的车越来越多,这段时间购车者剧增,由于停车费用降低,原来停在外面的车也纷纷回来。目前,他们是完全按照物价局的新标准收费,至于不办理月保的原因就是停车场根本就没有了车位,连以前已经办理过月保的车辆都得不到保证。现在小区地下停车场日日爆满,小区道路原来休闲用的地方也停满了车。去年他们还有270个车位空着,今年虽然特意增加了200多个车位,但依然得不到满足。

  现象二 不少停车场仍乱收费

  不办理月保的现象存在,不按新标准乱收费的情况更严重,记者暗访了近十家停车场,他们依旧是按照以前自己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有的收费竟然高出新标准近一倍多。

  昨日上午,据天河体育西路的某小区的业主张先生介绍,该小区的露天停车场一直按以前的停车标准收费,月保为350元,临时停车5元/小时。而参照新标准,该类停车场的月保收费应该是150元,临保收费为1元/小时。张先生诉称,他们多次向小区物管反映,物管以未收到上级通知来搪塞业主。

  日前,东山区某豪苑业主也投诉,12月1日起,该区地下停车场收取业主600元每月的车辆月保费,最高的每月收取750元。可是,按照11月15日新出台的广州停车场收费规定,该类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月保费为400元。小区回应:负担太重难以维持

  天河体育西某小区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小区车位紧缺,只有100多个车位,就算再翻一倍都不够。对于为什么不执行新标准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东山区某豪苑停车场的回答是,他们的负担费用太重,他们管理员10人,工资每月就1万多,电费五六千,上交管理费2万多,还要纳10%的税,设备保养一年16000元,打卡的纸每张0.28元,还有工人养老保险等。收取750元、600元的月保都是仅仅能维持日常开支。

  现象三

  没有小额发票索性多收

  在东山区的个别小区停车场,记者见到,按照新标准应该收取2.5元/小时停车费的,这些停车场都收取3元。车场的答复是没有2.5元的发票,索性收取3元,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的零钱。而在天河区的几家停车场,记者也没有看到他们的1元、2元、2.5元的发票。

  现象四 小区爆满写字楼空位多

  在位于天河南一路的某小区,保管员表示已知道物价部门上个月对停车场收费进行调整,但该小区仍然是按旧的标准收费,每次5元、过夜10元,月保250元。而露天停车场新的收费标准为小车每小时1元,12小时限价3元,月保150元。

  与该小区相邻的另一小区,实行的是每次5元、过夜15元、月保350元的收费标准。两个小区的居民向记者介绍,尽管现行标准比物价局规定的要高,但比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还是便宜,因此一些在附近办公的公司车和职员车都停放在小区的露天停车场里,一些在天河城经营店铺的老板也将车停在小区里。

  在东洲大厦和天河城等地下停车场,记者却看到在这里车位停放并不饱和,保安表示,车主更愿意将车停在附近小区的露天停车场和天河南一路的路内停车场,因为那里保费便宜,停放方便。

  独家专访

  物价局长:如有停车场经营者不服可公布物价局调查数据

  针对以上问题,昨日下午,记者独家专访了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

  新标准是好标准

  新标准出台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褒贬意见都有。沈志超表示,新标准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论证、研究、考察、缜密设计,应该是科学的,符合广州市的实际。目前,由于停车收费新标准的出台引发新的购车潮,这是一件好事,广州有三大汽车产业落户,能够拉动汽车产业、带来巨大经济效应的新收费标准无疑是好的标准。

  能保证经营者有钱赚

  有的停车场经营者认为新收费标准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并提出反对意见。沈志超认为,新收费标准经过详细的调查,并作出了细致的成本核算,这个标准保证停车场的经营者绝对有钱赚。停车场不执行新标准损害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影响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他表示,如果这些经营者不服气,他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公布物价局的成本调查、预算报告数据。

  年底将大规模检查

  沈志超说,原来广州停车收费高于北京、上海、深圳,这是不正常的,无论是人口、车辆、房价等广州应该都低于北京、上海两地。新收费标准基本上和这些地方持平。新标准实施近一个月,他也听到了各种声音,他认为,标准的实施要有一个过程,目前乱收费的现象还不少,等到年底,各个停车场的蓝、绿、黄收费牌做好,发放完毕、审核之后,他们将展开大规模的彻底检查,届时,如果还有乱收费的情况,物价局将严肃处罚。

  业主要合理争取权利

  针对停车场不办理月保的问题,沈志超认为,政府只是确定一个收费标准,是选择月保还是临保的具体内容则是停车场和业主决定的。物价局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可以采用包干制、酬金制、组合制等形式,业主也应争取自己的权利,如果停车场不提供月保,业主委员会有权说话。

  物管说法

  部分停车场投资者

  明年或会退出市场

  广州市容大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主任向记者表示,目前停车场收费出现的种种情况与业界人士的预见基本相符,一方面,在增加了保管功能的前提下,目前的停车场收费无法弥补成本;另一方面,从执行效果来看,对汽车停放向外围引导的效果也并不明显。

  新泽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政府在制定停车场价格政策时,既要考虑到停车人的利益减轻停车人的负担,鼓励购买私人汽车,同时也要考虑停车场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利益,鼓励投资停车场,缓解广州市停车位严重不足的现状。

  容大物管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停车场投资和经营管理无法保证有合理的回报,加上赋予保管站的较大的责任所形成的风险,可能导致一些停车场投资者退出市场。该人士表示,届时可能出现“物业公司既不收费也不保管”的现象出现。(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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