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出台水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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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15:38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12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已于昨日正式公布,并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指出,不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防治水污染项目不实行环保“三同时”、违反保护区内所禁止的相关行为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在水库边设立排污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贾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