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杀5人作案16起 湘鄂边“铁锤杀手”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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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20:30 新华网 |
新华网长沙12月11日电(记者黄兴华)近三年在湘鄂边界频繁杀人,让农民闻之色变的“铁锤杀手”包柱发,最近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现年34岁的包柱发是华容县东山乡农民。2002年1月9日凌晨,他窜至本县三封寺镇红莲村曾祥明家,将睡梦中的曾氏夫妇用铁锤砸成重伤,并抢走他们藏在枕头底下的4400元现金。 自此以后,他流窜在华容县三封寺镇、东山乡、终南乡和湖南岳阳市君山区以及湖北省石首等地,接连制造类似血案。最后一次发生在2004年5月9日晚,他用同样的手段将华容县终南乡村民宗道明打成重伤,抢走现金400元和手机一部。 案件发生后,湘鄂两省成立联合专案组,将案件定性为“湘鄂边系列入室抢劫杀人案”。专案组运用多种手段,最终将案犯锁定在华容县东山乡一带,进而将凶手锁定为包柱发。5月17日,正躲在湖南平江县大坪乡一家旅舍的包柱发被民警抓获。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包柱发采取极其恶劣的手段,抢劫作案16起,杀死5人,重伤4人,轻伤13人,抢劫现金1万余元,手机一部及金银首饰等物,性质十分恶劣,应从重惩处。法院审理后宣判,包柱发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