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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工程何时照进黑楼道(法与我们的城市调查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0: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应志刚 实习生 谢琳莹

  2005年,建设“法治政府”,依法管理城市,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最急迫的课题。值此岁末年关,本报对发生在我们身边、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些法律盲点、疑点、难点问题作一系列报道,以供城市管理者、立法机关、法律人士和广大民众检视和探讨。

  前晚8时,家住南京吉祥山庄的王明,跌跌撞撞摸黑爬上6楼,在黑暗中他掏出钥匙,用手指摸索着自家屋门的钥匙孔,费了老大的劲,终于将房门打开,“搬进这个新建的小区已经3个月了,天天就盼着楼道灯能够装起来”,王明那天晚上抱起电话就给本报热线诉起苦来。

  与王明所住的小区有着同样遭遇的,在南京并不鲜见。有资料显示,南京市目前仍有无灯住宅小区245个。虽然南京市政府就楼道亮化推出了相应法规,但由于缺乏相应执行标准,无灯小区的居民仍然要受着黑暗的折腾。有人不禁发问,在被亮化工程装扮得灯火璀璨的南京城,能不能尽快消灭居民的黑楼道呢?

  百姓心中有抱怨:

  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跌跤

  前晚6时,记者走进位于进香河路的大纱帽巷小区。步入小区居民楼,楼道内漆黑一片,一位下楼的居民在黑暗中与上楼的记者撞了个满怀。“上楼不能小心点啊?”这位居民显然有些不悦。记者问他,“这里怎么这么黑,连盏灯都没有吗?”“一直这个样子,抓着扶手走,不要再撞人了。”这位居民善意提醒了一句,小心翼翼地踏着楼梯离去。

  “20多年了,这里的楼道从来没有亮过灯”,在小区里做麻辣烫生意的杨先生抱怨道。杨先生是该小区的老住户,每天做完生意收摊,已是深夜时分。“最怕的就是爬楼梯”,因为楼道内没有照明灯,端着锅盆的杨先生要上到4楼的家,既要提防撞到墙壁,又得注意脚下的楼梯,“不留神,就能跌跤”。

  当晚6时30分,记者来到瑞金北村小区。这个小区除了少数几栋楼房外,多数楼内都没有楼道照明设施。

  秦淮区洪家园宁工春光里小区,是个新小区,仅两三年下来,小区里上千盏楼道灯,竟有大半被破坏。前晚9时,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发现,在一些楼道,除了6楼和7楼的楼道灯尚完好无损外,5层以下的楼道灯,不是灯泡被拿掉,就是开关不能用,还有的人家门前的楼道灯开关,竟然用胶水粘死了。

  春光里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全小区14栋楼上千户居民,有上千盏楼道灯,目前能用的不超过20%。据这位工作人员透露,由于楼道灯用的都是居民自家的电,很多人为了省电省钱,就把自家门前的灯泡弄“瞎”。尤其是楼层较低的住户,往往认为住在楼上的住户每次上楼都要开自己家的灯,自家明显吃亏了,干脆就把灯给“灭”了。

  据了解,曾有居民要求物业公司把楼道灯线路改造成公用线路,由物业统一收电费。但由于线路改造费用太大,物业无力承担这笔费用而作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南京市实施灯光亮化工程以来,城市的外表已是霓虹闪烁、灯火辉煌,但许多居民楼的楼道里却依然漆黑一片,特别是一些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老居民楼,这种现象尤显突出。据南京市路灯管理处今年3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南京市仍有无灯(包括无楼道灯)住宅小区245个。

  供电部门有困惑:

  电费问题制约楼道亮化

  “居民小区的楼道亮化能否由政府买单?”南京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认为,“让居民楼道亮起来”,应当成为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这位教授称,南京市夜景亮化每天的电费支出高达30多万元,只要从这笔费用中划出一部分来,就足以支付居民楼楼道亮化的费用。“南京现在是太浪费”,这位教授坦言,在一些发达国家,只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时才开启城市装饰灯,平时的夜晚仅仅是开启路灯,而这部分节约下来的费用则被用于“民心工程”。这位教授表示,南京也可以借鉴这一做法,用政府的力量,让居民的楼道亮起来。

  在采访中,居民们说得最多的就是电费问题。在很多老式小区里,楼道灯的电费是分别计入各层住户电表的,一楼的楼道灯产生的电费就由住一楼的两家住户分担,楼上的居民上楼时必须开启一楼的楼道灯,一楼的住户就感觉到自己吃亏了。所以,住在楼下的居民就一直心存疙瘩,凭什么要掏自己的腰包给别人行方便呢。由此,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整个楼道漆黑一片,大家都不方便。

  对此,南京市供电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楼道灯用电很少,以40瓦的灯泡为例,用25小时也就1度电,楼道晚间照明用电如果用延时开关的话,正常情况下一天一般也就用电1小时左右,一个月下来,电费不会超过1元,一年下来所花的照明总电费不过一包中档香烟钱。

  南京市建委和房产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楼道灯费用分摊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物业公司统一收取,另一种是居民自己协调解决。

  据了解,在居民协调解决的楼道,供电部门都为楼道灯设置了公用电表,但有些市民怕麻烦或不愿为楼道灯多付电费,就没有安装楼道灯;有的住户甚至将自家门口连接好的楼道灯线拆下,或将灯泡卸掉。供电部门表示,对此没有有效办法,只能由居民自己协商解决。

  法规执行有空当:

  亮化执行缺乏具体标准

  “小区楼道亮化问题属于城市管理的范畴”,南京市市容委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小区楼道亮化其实早有法律规范,去年颁布实施的《南京市住宅小区出新达标管理规定》:各(住宅小区)单元内部楼道灯应完好明亮。

  “但遗憾的是,虽然有法规规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执行标准,导致法规苍白无力”,这位人士对此显得有些无奈。

  作为该项法规具体执行部门的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对此也颇有微词。该局一位资深人士对记者抱怨:“一方面要求出新改造后的住宅小区达到管理规范有序,居住安全舒适,设备设施完好;一方面却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去保障,工作实在难做。”

  “法制亟待完善”,市容局有关人士表示,城市的管理是一个结构复杂、规模宏大、目标多样的系统工程。城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面对这个系统工程,必须要有一个符合城市客观发展规律的标准和手段,实行规范化管理。只有建立和完善城市法制,实行依法治理,才能使城市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这位人士在感叹楼道亮化有法可依,却又无力执行贯彻的现状时感言,“城市法制是城市管理的支柱,法制的完善是保障支柱稳固的关键”。

  政协委员有提案:

  楼道亮化是项民心工程

  就居民楼道亮化问题,南京市政协委员郑黎明曾向南京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郑黎明委员在提案中表述:在过去的几年中,南京市亮化美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居民小区楼道亮化工程却没有很好的落实,不但给居民的安全出行带来了诸多问题,而且还涉及小区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为此,吁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亮化城市外部的同时,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让城市的内部———楼道也能亮起来。

  郑黎明委员建议,由政府牵头,制定方案,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管委会承办所辖小区内楼道亮化工程细则;亮化费用原则上应由居民住户承担;交费方式可以月交或年度交;居民交费以楼道单元为单位,实行分摊制或轮交制;修缮管理应由社区物业统一管理维修,仅收成本费用;亮化工程应纳入社区建设综合目标管理,限期完成;对贫困居民住户,应有优惠政策,政府予以支持或社区内部调剂。

  政府部门有对策:

  亮化试点正在抓紧实施

  针对郑黎明委员的提案,南京市老城整治办公室在答复中称:根据南京市政府2002年有关文件精神,居民小区楼道亮化工程由南京市建委牵头实施。目前,此项工作正由南京市建委牵头抓落实,南京市房产局正按照有关管理规定选择几个条件较好的小区,抓紧做试点工作,由易到难,并逐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建设、出资、管理办法。

  老城整治办公室在答复中另称:根据有关规定,居民小区楼道灯应当作为共用设施,统一规划、施工、用电,统一由房屋管理单位进行修缮管理,用电和修缮费用由业主承担。已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楼道灯,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维修,维修费用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开支,电费由业主承担;未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楼道灯,由房屋产权人负责或委托当地社区居委会统一维修,电费由业主承担。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也在在答复中称:有关楼道亮化试点工作,房管局将按市老城办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12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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