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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污染“企业”“乔装”潜入山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1:46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12日电近日,青田县工商部门依据群众举报,依法取缔了位于海口镇南江村和东江村内的2家生产活性炭和轮胎炼油的非法企业。前不久,丽水市莲都工商分局在该辖区内一个偏僻的山坳里,也查获2家非法炼油厂,案值20余万元。

  这种以废弃轮胎土法炼制再生燃油的方法,因其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污染特别严重,产品质量低劣,属于国家明令取缔的生产行为,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查禁对象。

  今年4月,有关部门对位于莲都区大港头镇河边村内的3家生产地条钢的非法企业进行查处,当场查扣近百吨地条钢。所谓地条钢,就是采用金属切削废料废钢等材料,经过简单熔炼烧铸而成。这种钢材未经冶炼,硫、碳等杂质没有过滤,因此用其制成的线钢、螺纹钢极易氧化、断裂和锈蚀,一旦用于建筑工程,势必造成桥塌楼倒的重大事故。早在2002年7月国家经贸委就将地条钢列入第三批明令淘汰产品目录。

  非法炼油和生产地条钢,作为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产品,如今却频频现身于丽水市内的各地山区农村,这一现象值得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

  以往这些非法企业都是在各大城市及郊区附近偷偷摸摸地生产,但随着国家各种政策的不断出台和执法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强,使得这些企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些企业在大城市里已无立足之地。于是乎,他们与执法部门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他们暗地里将这些非法企业经过一番“乔装打扮”之后,转移到那些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地处偏僻、信息闭塞的山区农村里,再冠以“铸造厂”、“阀门厂”等企业名称,以“瞒天过海”的手法骗取当地政府信任,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然后在当地搭建简易厂房进行生产,当发觉有不妙时就弃厂走人。

  眼下,山区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面对这些经过“乔装”后送上门的企业,往往缺乏防备心理,没有进行仔细考察后就亮起“绿灯”,并简化了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对非法生产企业经“乔装”后潜入山区农村的现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除了要继续加大对大城市这些企业的打击力度,更不能忽视对山区农村这些企业的监管和打击,要加大对这些企业在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防控,从源头上来防止这些非法企业的“复活”。此外,各地政府和审批部门在引进企业时也要严格把好审查关,不给这些高污染的非法企业有可乘之机,还应动员人民群众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这些非法生产企业无处藏身。(据《浙江日报》/周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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