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工程”以何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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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1:5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曹林 郑州市教育局最近规定,为了保证市政府实施的“畅通工程”,从12月9日起,小学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学,中学也将严格规定骑自行车学生的人数。这个规定的背景是:近期国家考核组将对郑州市文明城市、园林化城市创建情况进行验收,其中畅通工程落实情况是一项重要内容(12月9日《河南日报》)。 法律有“12周岁以下的小学生不准骑车上学”的明文规定,也即只要年满12周岁,学生就有骑自行车上学的权利———无疑,对小学生骑车一刀切,限定中学生骑车人数,此规是不合法的。如此“禁骑令”,如此“畅通工程”,实在是很让人来气了。 “畅通工程”到底以何为本?透过这个问题,我们看到了一些公权部门的霸道:专拣软柿子捏,以强者为本;把公民权利当橡皮泥捏,以政绩为本;如此三捏五捏,“以人为本”就给捏成了“以路为本”。 先说说“专拣软柿子捏,以强者为本”。公共交通不畅通的原因有很多,有路网结构先天不足、公交路点设置不合理、检车点过多、施工占路、私家车过多等等,凭什么拿“学车骑车”开刀呢?显然,因为自行车是诸种交通工具里的“弱者”,学生又是诸种群体中的“弱者”,“学生骑车”就自然成了可随便捏的软柿子。这种“专拣软柿子捏”的现象在现实中是很普遍的:海南整治闯红灯的“特权车”,有权有势的部门和领导的车辆违章交警部门不敢碰,只碰那些没权没势的;浙江瑞安查处药品回扣案,只查处作为“软柿子”的医生,而对药品回扣的要害“药品经销商和厂家”等“硬柿子”不敢碰。 再说说“把公民权利当橡皮泥捏,以政绩为本”。无疑,在有些部门眼里,平头百姓的公民权利是不算什么的,随时都可以为耀眼的政绩和宏大的秩序而牺牲。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可以随意拆迁,为了城市规划可以赶走拾荒者,为了街道整齐可以砸擦鞋工的饭碗,如今又要为了“畅通工程”向“学生骑车”开刀了。 如此三捏五捏,“以人为本”就被捏成了“以路为本”。“畅通工程”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每个人从公共交通中受益。但郑州如此的“畅通工程”,真还不如把交通工具和行人都给禁了,这样的路就空得无限畅通了,没一个人影和车影。(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