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15所高校获助贷585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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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13:0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综合消息 昨天从省教育厅传来消息,我省有15所高校获核准国家助学贷款5856万元。 经省里审核,已正式批复了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公安专科学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师范学院等15所高校与经办银行达成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和风险补偿比例,总额度达5856万元。 据悉,目前我省确定可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39所高校中,已有31所高校基本与经办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省属财政贴息的23所高校基本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厦门晚报) |